为进一步解决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其中:男9名,女1名),招聘岗位为偏远基层派出所勤务及文职辅警岗位。
岗位按性别分类聘用,男性或女性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限靖远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⑤直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⑥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⑦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二代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填写《靖远县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
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考试内容(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60%,公安基础知识占40%。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靖远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县公安局西侧小二楼一楼)。
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结合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实际,考生参加以下三个项目的测试。
男:10米×4往返跑,≤14";1000米跑,≤4'40";纵跳摸高,≥255cm。
女:10米×4往返跑,≤15";800米跑,≤4'35";纵跳摸高,≥220cm。
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上述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
体能测试达标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
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成绩和体能达标人数,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靖远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靖远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政法机关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干警的相关待遇。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县聘人员有关待遇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在合同期限内,经年度考核合格者,按照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调资。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按公安部确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服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5968023。
2.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靖远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因疫情原因,到现场的人员需提供当日有效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不带*号)截图(手机现场展示)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37.3℃)方可参加。其他情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防疫方案》相关要求,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人员数量,请参加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4.此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5968008
原标题:关于靖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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