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事业单位遴选报名条件通常包括多个方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主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籍与身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要求: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年龄范围可能根据公告发布时间有所调整,如2024年公告中可能规定为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年龄可能不限。
3.学历与专业: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与心理素质: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户籍与地域要求
招聘范围是本县区的,须为本县区户籍或生源。
非本县区户籍的定西市范围内户籍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户籍迁入本县区。
外市户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如2023年12月31日前)前户籍迁入本县区。
三、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一般为公告发布当年的某一时间点(如2024年5月)。
四、其他特定要求
1.教育教学岗位:
报考教育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教育教学岗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2.已就业人员:
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对象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当前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
已就业人员在报名起始之日前(不含报名起始日)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可报考招聘对象为未就业的岗位,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次月未领取劳动报酬且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专门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人员(不含引导或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就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经安置入编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的外)。
尚在试用期的。
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现役军人。
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报名条件还需以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