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拟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50名,具体计划详见《肃州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二、考试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社会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5.肃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5日登录肃州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125.74.216.25:82/Home/Index/index/country_id/2)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5日下午17: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937-2815753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因报名结束时间与笔试时间间隔时间较短,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中因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考试相关事宜由报名系统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且取消短信拦截设置。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肃州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5)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
(6)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8)报名系统带*号的选项必须填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的,资格复审前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由考生扫描缴费二维码交费。因网络报名,对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易判断,考生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6日早上8:30--7日下午17:00。
(二)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要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一科,理论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60%。
2.考试时间:初步计划在2022年6月11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发放:报名成功考生于6月9日开始,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考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并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四)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不符合拟招考岗位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分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由肃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肃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九)公示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薪酬按《酒泉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办法(试行)》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街道社区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肃州人社公告信息,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肃州区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网络报名会受网速、报名客户端电脑性能、同时上线报名人数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报名信息提交缓慢或无法提交等问题,建议考生提前报名,不要等到报名临近结束的两个小时之内报名,以防报名不成功影响应聘。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解释说明。
附件:
2.2022年肃州区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社区)
原标题:肃州区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原文链接:http://125.74.216.40/jqsz/c108377/202205/247c8b21259b48dd9146c79a3846bd65.shtml